汝阳县最新人事任免
12月21日,汝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任命:
温利涛为汝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何晓刚为汝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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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1日汝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钱晟为汝州市人大常委会派驻钟楼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广林为汝州市人大常委会派驻汝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王武国为汝州市司法局局长;
焦慧涛为汝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裴军华为汝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魏军杰为汝州市审计局局长;
刘青强为汝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 命:
丁春丽为汝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王武国的汝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宋昕磊的汝州市人大常委会派驻钟楼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研哲的汝州市人大常委会派驻汝南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赵剑锋的汝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焦志鹏的汝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剑波的汝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涛的汝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 去:
刘青强的汝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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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1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
任 命:
刘育(女)为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免 去:
张尚东的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张建华为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 雷为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袁江华(女)为鹤壁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志鹏的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任晓云(女)的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姚智的鹤壁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三)
任 命:
侯海峰为鹤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孙金良的鹤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 命:
张海那(女)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田昊男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侯 鹏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颖颖(女)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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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一)
(2023年12月21日扶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孟涛为扶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扶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二)
(2023年12月21日扶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涛为扶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郭辉为扶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扶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三)
(2023年12月21日扶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志恒为桐丘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朱琳琪为扶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建伟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邢耀伟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扶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明朗、任松奎、吴兴华等
三位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3年12月21日扶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李明朗、任松奎、吴兴华三位同志已调离扶沟县到其他单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扶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明朗辞去扶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接受任松奎、吴兴华两位同志辞去扶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扶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扶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孟涛为扶沟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3年12月21日扶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扶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孟涛为扶沟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