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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东城一小举行《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权》师德师风报告会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0-08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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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提高教师运用教育惩戒的能力和认知,推动学校教育惩戒和“两个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实施,提高家长满意度,2022年5月24日,西安市灞桥区东城第一小学邀请张成武律师就《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权》作专题报告,本次会议由樊转妮副校长主持,全体班主任教师参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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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成武,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首批入选专家,陕西师范大学国家级培训项目培训专家,曾任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等单位长年法律顾问,西安教育学院中文系副主任、西安文理学院文学院院长,西安文理学院国培计划省培项目督导组督导,陕西省写作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陕西教育学会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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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成武律师从教育惩戒的概念与性质、制定教育惩戒规则的背景与意义、教育惩戒的法律依据和实施原则等几个方面进行阐释。指出《规则》的制定出台适应了依法治教大背景的要求,明确了价值导向,为教师依法执教提供了依据,提出实施教育惩戒要遵循职权法定、合理适当的原则,要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张成武律师用多个事实案例向教师们强调,教师对学生进行惩戒教育时应注意分寸,不能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更不能借惩戒之名,恶意侮辱、打骂学生。教师要遵循法治精神、做到客观公正,积极履责、有效尽责,做到措施得当、过罚相当。学校要完善校规校纪,落实学生行为规范,明确实施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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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深入浅出、生动感人,张成武律师与教师们的积极互动,令与会教师深受教育和启发。教师们纷纷表示,实施教育惩戒要充分考虑特定学生的具体特点,客观公正,注意手段、场所和环境安全等,尽可能选择影响最小的惩戒方式,通过适当的惩戒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从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最后,樊转妮副校长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樊校长希望全体老师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执教的意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重视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触高压线。同时,她还希望老师们通过今天的学习填补自身依法执教的知识盲区,注重学生安全,认清自身责任,将报告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立德树人落实到个人行动中,不断规范从教行为,树立高尚师德形象,争做“四有”好教师。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有缺陷的教育,一味惩戒的教育也同样是违背人性的教育。东城一小的全体教师将严格遵循教育规律,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言行,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呵护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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