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根据赋权,负责经开区应急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编制经开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配合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对辖区企业开展应急救授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管。负责辖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核、备案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上报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等工作。在赋权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做好防汛、防洪等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