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三个善于” 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陕西省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谭少芳
“三个善于”是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途径与方法,体现了监督办案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契合时代需要,蕴含丰富法理,对于检察办案具有很强的理念指导意义。陕西省陇县检察院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为突破口,践行“三个善于”,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办案理念革新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最传统和最基础的职能,通过全流程参与刑事司法活动,全方位参与社会治理,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要求刑事检察监督理念必须作出相应调整。坚持刑事理念革新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第一步。检察官要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不断更新办案理念,坚持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三个善于”等理念、要求贯彻落实到监督办案全过程,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坚持依法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前提是坚持依法履职,这就要求检察办案人员要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运用法律规范,从纷繁复杂的证据中最大限度地还原客观事实,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下准确适用法律,让办案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符合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基本认知。要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以人民群众的朴素法治情感和法律认知充分考量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地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要认真落实听取意见制度。把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犯罪损害等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加强与被告人、辩护律师、被害人的沟通工作,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深化刑事检察与社会治理相融合,激发刑事检察参与社会治理、深化源头治理、引领法治风尚、推动法治进步的内生动力。
提升履职能力,保障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应勇检察长指出,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既要靠检察人员自觉落实,也要从制度建设、能力提升、作风保障等方面完善工作措施。落实这一要求,就要优化履职办案制度机制。积极推进完善内外部协作机制,针对以往刑事检察工作重办案轻监督、检察监督职能弱化等问题,整合诉讼监督资源,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平台优势,构建“一体两翼三同步四支撑”侦协机制新模式和“一站式速裁轻刑快办机制”,有力推动刑事检察办案提质增效。要着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把“三个善于”融入政治轮训、同堂培训、业务竞赛,不断完善专业素能培养体系。实施青年干警成长“五大培优工程”,选拔“新苗”“新秀”到省市院跟班学习,进一步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刑事检察队伍。要切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过硬纪律作风保障依法履职办案。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发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要做到“零容忍”,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锻造可靠检察铁军。
“四个注重”赋能检察理论调研工作 为高质量发展献智助力
陕西省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英杰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近年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理论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四个注重”着力提升检察理论调研工作质效,不断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2022年以来,该院已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34篇,16篇在省市各类理论研讨会和征文中获奖;连续三年获“全市检察机关理论研讨活动优秀组织奖”;6名同志分别入选全市、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库。
注重头雁引领,凝聚调研合力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理论调研工作。秉持“调研是更高层次服务司法办案”的理念,把检察调研工作作为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列入基层院建设分析研判重要内容,做到与其他各项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充分发挥“头雁”引领作用。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理论、撰写调研文章,推动学理论、重调研、促实践蔚然成风。班子成员亲自撰写调研文章,与检察干警一起研究文章选题、结构、布局,形成初稿后又适时组织调研组讨论修改,共同提高理论水平。2022年以来,检察长谭少芳在《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陕西检察》等报刊发表调研文章11篇,获奖4篇;其他班子成员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调研文章21篇。三是建立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和部门课题申报制度。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每人牵头1项至2项重点课题开展调研,组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调研团队,以上率下,确保调查研究可推进、出成果。三年来,共完成调研课题8个,获奖4个。
注重机制建设,增强内生动力
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将检察理论调研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年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通知》,规定每名调研骨干完成调研文章篇数,并将调研选题、完成时限在全院公示,把检察理论调研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健全激励机制。对于在调研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干警,在年终评先评优时予以考虑,并对调研先进个人进行单项表彰,激发干警调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健全审核机制。干警撰写完成的每一篇理论调研文章,均由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干警、负责人分别严格审核,层层把好质量关,做到形式审核与内容审核并重,确保理论调研有角度、有深度、有高度。
注重骨干培养,提升调研素能
一是加强调研队伍建设。把年轻干警、业务竞赛能手、青年先进工作者等纳入院调研骨干队伍,不断充实调研力量,优化队伍年龄结构。二是以学习提升理论修养。定期通过专家授课、“匠心陇检讲堂”传导式培训、集体学习、运用检答网等方式,有效丰富干警理论知识和业务实践经验,营造全员重调研的良好氛围,逐步培养勤思考、多动笔的调研写作意识,着力提升干警理论调研水平。三是以实战磨炼队伍。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最高检、省市院、法学会等组织的检察理论研究征文活动,申报研究课题,切实提高检察理论研究队伍的法律素养、理论水平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让干警在广阔的平台中找问题、析不足、补短板、提素能。
注重成果转化,提升调研质效
注重将理论调研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最大限度体现调研工作成效。针对关山草原保护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所撰写的调研报告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关山草原保护提供了决策依据。以留守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撰写的调研论文,获得第三届“法治陕西论坛”优秀奖。结合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调研,连续三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征文活动”中获奖。
(作者系陕西省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英杰)
社会调查前置 破解适用速裁程序难题
焦宝平
今年以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积极协调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将社会调查前置到诉前阶段。《意见》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社会调查前置有效解决了社会调查评估时间长而导致速裁案件无法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办结的困境。同时,缓解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压力,保障了调查报告的质量。自社会调查前置程序实施以来,陇县检察院共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3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行刑反向衔接提质增效 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崔峰
今年以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积极履职,与行政机关共同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该院制定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办法,畅通相关案件内部流转程序,今年以来,刑事检察部门共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案件10件14人,行政检察部门发出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书8件12人。该院还与6家行政单位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刑双向衔接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健全外部协作机制,今年以来,行政机关收到检察意见书后,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6件8人。该院发挥公开听证作用,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以公开送达方式提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检察意见的社会认同度。
采取务实举措 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
葛文斌
今年以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以务实举措书写高质效办案新答卷。优化适用速裁程序办案机制,打造轻微刑事案件集中快速办理新模式。该院通过组建速裁办案组、制定工作制度、实行繁简分流、探索社会调查前置等措施,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33件,适用率达到45.83%。该院强化监督职能,对发现的“两项监督”线索通过检察官联席会定期研判,进一步提高监督精细度和准确率,同时充分发挥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前分流等机制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此外,该院注重数字检察助力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通过数字赋能开展类案监督,共上传数据3000余条,通过碰撞比对发现监督线索23条,成案5件。
打造廉洁文化品牌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杜晓敏
今年以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精心打造“清廉陇检·廉润初心”廉洁文化品牌,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该院将“为民办实事”作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类犯罪,持续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领域支持起诉、法律服务等惠民实事,不断提升民生温度。二是积极营造浓厚的清廉文化氛围。该院精心打造“廉润初心”廉洁文化长廊,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等,提醒干警时刻严守纪律红线。三是聚焦检察权的监督制约,持续规范、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该院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修订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30余项,确保规范用权、廉洁履职。
“草原绿”有公益诉讼一份力
赵朗
近年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与检察监督职能合力,协同推动关山草原生态资源保护高质量发展。以诉前监督为主,该院办理了关山草原生态保护系列案,针对关山草原被破坏植被修复、草场退化防治、景区综合管理、草场载畜、草种培育、生态污染防治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分别送达检察建议书。该院积极构建“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格局,与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及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关山草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会签了《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进县域经济与生态保护和谐发展。
支持起诉为民解忧纾困
卢一婷
近年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切实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让群众充分感受到新时代检察“温度”。2023年9月,未成年人罗某被重型半挂牵引车撞倒致伤,承担主要责任的货车司机却拒不赔偿。陇县检察院摸排到该线索后立即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到罗某家庭贫困系低保户,其父右眼残疾,罗某与其母都是智力残疾人,维权能力弱。今年4月,陇县检察院经当事人申请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随后在与法院共同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罗某获赔7.3万元。考虑到罗某家庭情况特殊,陇县检察院内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为罗某及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三维结合”化解矛盾
郭敏
陕西省陇县检察院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引领,通过“控制长度、拓展宽度、提升高度”工作法做实做细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是提升信访回复的精准率,严格控制矛盾“长度”,抓实抓好领导包案、检察长接访、首办责任、公开听证等工作,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有法可依、就地解决。二是开展“双进”推动基层治理,积极拓展化解“宽度”,构建“党建引领+12309+矛调中心+网格服务”工作格局。三是聚焦因案致贫特殊群体,提升矛盾化解“高度”,建立内部联系机制、外部联席会议制度,多元融合、内外联动、双管齐下,在各个检察办案环节收集司法救助线索,同时推动构建多部门沟通配合的多元救助格局。
扎实办好为民实事
卢一婷
今年以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以高质效履职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紧盯重点人群,该院支持11名农民工起诉,追回欠薪11.8万元,为3名困难妇女、困境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聚焦重点领域,该院围绕食药安全监管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形成“检察履职、行政执法、企业守法”食药安全保护合力。关注重点任务,该院依法办理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余件,有力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精准监督社区矫正
马若璇
近年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以“常规检察+巡回检察”为抓手,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一是立足职能“察”。该院坚持常态化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精准监督。二是融入实践“矫”。今年以来,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90余人次,详细了解矫正对象的各种情况,开展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规矩意识、身份意识和敬畏意识。三是多维触角“帮”。该院联合县司法局在当地企业建立过渡性帮教就业基地,为4名社区矫正对象就近就业提供了工作岗位,帮助矫正对象迈出回归社会第一步,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强化线索移送确保监督质效
李婷婷
近年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立足检察业务中枢职能定位,贯彻落实检察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深化协调联动,凝聚监督合力,稳步推进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制定了《陇县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办法(试行)》,切实增强了法律监督线索发现的敏锐度、提升了移送的积极性。此外,该院形成“纵向一体、横向联动、内部整合、总体统筹”一体化工作模式,去年以来,共移送法律监督线索23件,成案率100%。其中,根据线索向被监督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达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凝聚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合力
范玮
近年来,陕西省陇县检察院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助力未检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一是检察+民政。该院和县民政局设立的“青少年社工”“村(社区)儿童主任”形成长期协作,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综合全面的社会调查,为案件的最终处理提供可靠依据。二是检察+妇联。该院和县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三是检察+社工。该院面向社会招募聘任了一批具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和特长的司法社工,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经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