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仪陇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法医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 仪陇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10: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232.74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17-8850612
采购单位 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华丰村1社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82910590
代理机构名称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17-8850612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
附件2 仪陇县金融机构“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
项目概况
仪陇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法医鉴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13242024000017
项目名称:仪陇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法医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27,42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8日至2024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 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 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 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华丰村1社
联系方式:15182910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0817-88506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彭女士
电话:0817-8850612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