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抄手都是寡淡的。清汤,几片紫菜,薄如白纸的抄手皮里透出隐约粉嫩,最荤的是飘在汤面儿上的那几飘香油。口味重的就在旁边的银色小罐里舀上一小匙红辣椒,或是加几滴浓酸的陈醋,让它们肆意侵入碗中,将一汪净水变浊。
想来惭愧,直到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到第二十三个年头,我才第一次知道了红油抄手的存在。到底还是我的见识太短。可对于那时候的我,一个自诩为食物原教旨主义者的家伙而言,红油抄手这种存在简直堪称“邪典”。
因此,五年前,当我在一家以精美的鸡尾酒和品类众多的威士忌闻名的酒吧里,颤颤巍巍地舀起搪瓷碟子里那堆裹满了红油、散发着辛辣气息的“玩意儿”们最顶上的那颗时,内心滋生的是如同圣徒殉道的悲壮:这是对清汤抄手之神的背叛,你有罪!
——不,吃吧,你的名字是浮士德。
那时,我的肠胃已经因早年的酒肉无度,而堕落到了夜间只要稍沾辛辣,第二天就会难受一整天的程度。于是,我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会浅尝辄止,但令我自己都没想到的是,在第一口悲壮过后,难以自制的食欲却以无可抗拒之姿汹涌袭来。已经不能用狼吞虎咽来形容了,我的吃相大概就像一个饿了多时的流浪汉从垃圾堆里突然翻出了一个双层牛肉巨无霸汉堡外加一盒还留有余温的麦辣鸡块。
该怎么描述那滋味?舌尖先接触到的是微微的辣,带着点儿酥麻的尾韵,绵薄的面衣轻扫舌面,心尖儿也痒了起来。妙的是肉馅,饱满、鲜甜,在唇齿间弹动,趁着人不注意,活了似的往食道里溜,等回过神来,一整盘红油抄手早就通通溜进了胃袋,多么狡猾啊!这引人饕餮的家伙,轻而易举地就让食客犯下了囫囵吞枣的大罪。
配的酒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杯如今已经在那张酒单上消失的伤心曼哈顿。深红但通透的酒体,方块儿冰上缀着每片只有小拇指盖儿大小的一串绿叶,或是一片鲜嫩的红枫。滋味是人生滋味,苦尽甘来,亦或者是先甜后苦,又或是苦涩与甜蜜交织。总而言之,每个酒客都能从中尝出不同。
红油抄手和伤心曼哈顿怎么会搭在一起呢?多么奇怪的搭配啊。但那时的我的人生正处于那样的时候,一个塞满了各种不和谐的元素,却又自得其乐的时期,过着一种不管谁看了都会皱皱眉头,说一声“胡闹”的生活。但是,烹制这碗红油抄手的厨师,还有调制这杯伤心曼哈顿的调酒师,他们绝对不会指责我的胡乱搭配,反倒会以赞许的微笑嘉奖我的肆意妄为,若是我在这时再找他们讨要两颗腌渍橄榄,说不定还能收获他们肃然起敬的目光哩!
因此,后来很多次地,每当我被整齐划一的世界运转节奏折磨得不成样子时,只有走进那间屋子,来上一份热辣鲜美的红油抄手和一杯令我忘记伤心的伤心曼哈顿,才又重新活过来。
酒精挥发成战袍,
包裹着我粗砺生猛的青春
我的大学四年时光是在新疆度过的。
戏剧影视专业的学生,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和一群人扛着机器撒丫子四处跑。寻风光,觅人情,采故事。
那时候年轻得要命,“怕”字到底是不是竖心旁都说不清,草原、冰川、沙漠、峡谷、雪山,只要人迹可至的地方都被我们蹿了个遍。
美食也尝了不少。大盘鸡抓饭馕包肉已不用赘述,红柳烤肉一人一串就能顶到饱。运气好的时候能蹭上牧民招待远方贵客的全羊宴,蒸的、烤的、炖的、煮的一并上齐,只用少许盐巴调味的羊汤热气腾腾地端上来,鲜甜得舌头都恨不得连着一起吞下去。
点心亦是不能错过。娜帕里勇酥软,巴克拉瓦松脆,卡特卡特蓬松香甜,配上咸口奶茶,怎么吃都是正正好的甜美,也难怪总有人说,新疆“土里长着蜜糖,河里淌着牛奶”。
然而倒霉的时候却是更多的,在暴雨或大雪中徒步近十公里是家常便饭,最狼狈的时刻只能缩在帐篷里就着冻得生出冰碴子的凉水啃压缩饼干,半块在怀里捂得几乎融化的士力架,刮下一点点就能救命。
二锅头铁盘烤肉并非当地菜式,却是我的整个大学生涯中最无可替代的、也是此生再无法复刻出的一道“美食”。
之所以给“美食”打上引号,是因为无论是这道菜本身的味道,还是当时的用餐环境和种种综合条件,都实在称不上“美”,硬要说起来,甚至能够用糟糕透顶来形容。
铁盘是山脚下的小烟杂铺买来的,五元一个,盘子的边缘还生了锈,也不知在那阴暗的货架角落待了多久。肉是折价牛肉,拆包时因为在道具箱里放了太久而散发出稍许不对劲的气味。油没有,就只好硬把原本就没有几两的肥肉逼出点油星子来。
烹饪方式也是原始的,先拾些干柴和枯叶,在地上挖一个土沟,生火架铁盘,待烧热后下肉,等肉滋滋冒油了,浇上二锅头,火焰“腾”地一下升起半米高,险些把所有凑近嗅闻烤肉香气的贪吃鬼们的眉毛全部烧掉。
要命的是烤肉的时间和用餐情境。西北偏远大峡谷的冬日下午六点半,天色却已经黑透,循着烤肉香气而来的、不知到底是什么品种的兽匿在暗处,闪着莹莹绿光的眼睛在阴影里忽上忽下、忽远忽近,搞得所有人的心也七上八下了。
写什么戏不好呢?一定要写孤寂的守山人夜半坐在帐篷前喝酒烤肉的戏码,台词也长到学表演的学弟背不下来。但是,一有人提醒了周遭那虎视眈眈的绿眼睛,戏便走得飞快,台词也不绕口了。待到戏演完,大家一边慌慌忙忙地收拾道具和器材,一边还不忘将剩下的、烤的快要焦掉的食物囫囵吞下。
什么滋味早已经记不清了,想来必定如同那时的我们一样,不留余地,直击味蕾,劣质酒精挥发成辛香的战袍,层层包裹粗砺生猛的青春。
我想和你共进晚餐,
也想和你共度春宵
必须承认,我是一个十分遵循原始欲望的人。也因此,嗜睡、好吃、酗酒等种种陋习在我的身上都难以被戒除。除此以外,我还非常好色,并且对此毫不避讳。每当我兴致勃勃地提及某个我正在约会的男人时,我的朋友都会用略带疑虑的眼神望着我,直到我的言辞变得越来越露骨,再三斟酌、含在嘴里大半天的词句才慢慢从朋友的嘴里吐出来:呃…你是在说男人,还是在说你们昨天吃的晚餐?
——啊?没差啦!
是的,食欲和爱欲归根结底都是欲望,一块富含大量苯乙酰氨的巧克力甚至可能比一个热吻更能激发多巴胺的分泌。因此,我非常确信这一点:一对男女在决定更加深入地了解彼此以前,他们必须一起吃过早餐、午餐、晚餐、下午茶和影院的爆米花。他们须得明白,这段关系之所以应该继续发展下去,是因为他们之间总是能达成诸如吃牛肉拉面时应该加入陈醋而不是米醋这类的共识。
M.F.K费雪在《费雪的美食日记》中关于“浪漫”的章节中提到:“这另一种激情…是与性相关的…是两个深谙美食力量的人上演的一场追求好戏。”在我的情感舞台上,这类“追求好戏”至今已经上演了无数次,而最初让我将爱欲与食欲联系在一起的,是高中时期的恋爱经历。
那时我正读高一,情窦初开,喜欢年级公认的相貌最好看的男生。现在看来,还是少女的我已经显现出挑剔食客的雏型,懂得“卖相”是决定食物品质高低的最基本要义。扯远了,话说回来。总之,虽然那时的我相貌平平,甚至有些男孩子气,但还是通过或许是“人格魅力”的魅力俘获了他的心。
我们的初吻是在微机教室所在的的那栋小楼五楼楼梯间最高的阶梯上发生的。首先我得声明,那是一个糟糕的吻。究其原因,或许是时机的失误——那个吻发生在我刚呼噜噜地吸入一大口康师傅麻辣牛肉面,还没来的及吞咽完成的时候。
尽管尴尬,但“康师傅麻辣牛肉面味道真不错”和“他的嘴唇软软的真不错”两种念头交替在脑海里翻腾不息的时候,愉悦而满足的情感充盈了我的心,这个糟糕的吻令我感动到几乎要流泪。在那之后,即便是吻技再高超的男性,也无法让我感受到像那个吻一样的快乐了。
随着年岁增长,我约会了越来越多的男性。
他们有的会带我去吃昂贵的日料,有的会向我显摆他的法餐常识,有的则热衷于带我感受苍蝇小馆的锅气。用心和聪明一些的会试图靠自己的厨艺征服我的胃和心,有手艺绝佳的,也有打肿脸充胖子的。这些男人的类型各不相同,但都深谙此道,他们询问的每一句“要一起吃晚饭吗?”的背后,都有着完全相同的潜台词。
我在这里提到“潜台词”绝非是讽刺。在我看来,绞尽脑汁精心为女伴准备一顿完美晚餐,是多么大的一种诚意呀!从场地、灯光、食物到酒,只要有一样出错了,长久以来积累的所有好感都会瞬间毁于一旦。他们十分明白这一点,因此绝不会半点马虎,会将它当作一件人生大事来对待。如果一切顺利,出于公平,他们是否应该在这顿费心费力的晚餐以后获得一些小小的嘉奖呢?
或许吧。
但是,男人们并不知道,对于我这样的女人而言,那顿完美的晚餐只是开启这良宵的一道前菜,“正餐”还在后头哩!
“扁春卷”与海
我第一次独自去看海,是2014年的夏天。那天我和中学时期的死党一起去武汉欢乐谷,时速135km的极速飞车来来回回坐了不下六次,兴许是因为肾上腺素居高不下,离开游乐园的时候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我要去看海,现在就去。于是我立刻乘地铁去火车站,就这样买了最近的一班到有海的城市的火车。
十年过去,我还记得很清楚,那时我的口袋里只有300块钱,从武汉到连云港的站票是81元,下午六点出发,清晨六点抵达,正正好十二个小时。站票是很熬人的,大多数时候我都缩在车厢与车厢链接的地方抽烟,或者和同样买了站票的大哥大姐们坐在门边打牌,实在熬得难受了,就去餐车买一康师傅红烧牛肉面,连面带汤吃得干干净净,然后趴在餐桌上睡小半个小时。
大约是清晨四点,短暂相逢的旅人们陆续离开,车厢就冷清起来,这时候就能溜到一等座车厢打横睡在连座上,再睁眼,就抵达了连云港。
下了火车,车站对面就是早餐铺子。豆浆冒着腾腾热气,油锅里各种炸物漂浮。对于饥肠辘辘的我而言,这小小的充满了烟火气的铺子,无异于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的大雷音寺。难忘的美味是一种与春卷类似的食物,比春卷更薄,整体是扁扁的,面衣薄薄脆脆的一层,内里的白菜肉馅或是韭菜粉丝馅新鲜得要命,尽管是油炸食品,但口感却丝毫没有一点油腻。那天我足足吃了三人份的“扁春卷”,吃早餐的时候阳光刚好撒下来,早餐铺的老板娘的脸庄严如圣母玛利亚。
吃饱喝足,我直接乘公交车去了海边,连云港的海并不那么清澈,天也不蔚蓝,但是,当我吃着五毛钱的冰棍,赤脚踩在沙滩的时候,我想:“扁春卷”将永远是我心目中最美味的炸物,连云港的海也将永远是我心里最美丽的海。
我在连云港呆了三天,晚上睡三十块钱一夜的青旅,最贵的一顿饭是离开前在火车站附近商场吃的味千拉面,回到家以后被我父亲骂得狗血淋头,但我感到很满足。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那种不顾一切的勇气也在与日递减。后来,每当我感到无力和怯懦的时刻,我都会想起那时,想到12个小时站票的火车,想到热情的老板娘和美味的“扁春卷”,想到气味难闻的青旅下铺,想到粗砺的沙子硌得脚生疼,想到那个夏天连云港的海。
挑食女孩自检书
从记事起我就是一个挑食的孩子,最令人头痛的是,这种挑食不针对任何食物本身——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什么食物是我不吃的,只要烹饪它们的方式得当。
比如,从小到大我都非常讨厌鱼类,无论是河鱼、江鱼还是海鱼,不管是红烧、清蒸还是油炸,但是,我却非常喜欢吃我外婆做的葱烧鳊鱼,并且只吃我外婆做的红烧鳊鱼。
再比如,从小到大我都讨厌芹菜,就算把芹菜作为肉类的配菜我也绝对不能接受,但是,要是把黄瓜、苹果和西芹混在一起榨成果蔬汁,我能喝得津津有味。
水煮花生我能吃一大盆,花生酱我却敬谢不敏,顺道一提,芝麻酱我很喜欢,因此非常憎恶那些将花生酱当作芝麻酱充数的火锅店;脆玉米排骨汤里的玉米我啃得津津有味,糯玉米、玉米糖或者是任何玉米口味的食物饮料我都难以接纳;煎荷包蛋或茶碗蒸都是我的心头好,水煮蛋或茶叶蛋我仅止于能吃几口蛋白的程度。
番茄则是我在想不到吃什么的时候一定会拿出来的食物,在我的食谱上,它能与任何食物相配:番茄炖牛腩、番茄炒鸡蛋,番茄烧茄子,番茄肉酱意面......但也仅止于相配——我接受西红柿作为任何菜的配菜存在,但对于西红柿本身我却难以下咽。
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天知道是什么培养了我如此古怪的刁钻进食习惯。这样看来,要想抓住我的胃并不简单,必须煞费好几番苦心,即便如此也有莫名其妙就踩到雷区的可能。
然而,虽然挑食,但我也是那种只要认为便利店的西红柿炒蛋青椒肉丝双拼饭好吃就能连续一个月都将它当成午餐的家伙,日常吃喝也总是选择相同且无趣的几种搭配。
甚至有极大的可能,如果是与对我而言弥足珍贵的人一同进餐,即便摆在我面前的是一份花生酱西芹烧鲫鱼配西红柿果肉玉米汁,我也会将它们全部消灭得干干净净。
如此说来,挑食也不过是诸多我用来发泄自己情感和欲望的借口之一罢了。
原标题:《我的胃通向我的心,我爱美食也爱人|三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