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0808417N/2024-00284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18 14:34:12
名 称: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政发〔2024〕3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18 14:29:42 浏览次数: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聚焦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一四五十”战略,以“三个年”活动为统揽,扎实推进“十项重点任务”,奋力追赶、敢于超越,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5%和7.5%,城镇新增就业4.3万人,粮食产量145万吨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2%以上、力争“十四五”以来累计降低10%左右。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工业强市,着力蓄积增长势能。积极推进创新驱动。持续构建秦创原(宝鸡)创新促进体系,加快建设未来产业创新聚集区,积极创建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工艺提升、科研人才引进培养投入,积极承担产业链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支持秦川机床牵头创建国家工业母机创新中心,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户以上。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授权工作,支持企业承接高校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加快筹建宝鸡市科技大市场。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工业强市“15513”工程,加快构建以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提升产业链本地配套率和服务效能。全面落实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1+5+N”系列政策,常态化开展“五个一”联企帮扶活动,跟踪服务好先进电子材料产业基地、智能传感器研发及生产等中东部产业转移项目,力促航天液体动力制造产业基地等91个技改项目和70个新增产能项目早日建成投产。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全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30户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户以上。持续加强数字赋能。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推动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升级扩容,争创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市。发展壮大数字经济产业,谋划建设“关天数谷”,组建关天数字集团,在智能制造、智慧农业、交通运输等方面培育新质生产力,年内各城区至少建设一个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加快电信视觉超算中心、移动宝鸡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扶持凤翔区工业大脑运营平台等项目。
(二)突出项目牵引,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精心做好谋划招引。完善项目谋划长效工作机制,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产业发展方向精准招商,全年谋划投资500万元以上各类项目3000个,力争转化率超过30%。全程跟踪推进55个增发国债项目6月底前开工建设,围绕支持领域加大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争取,力争全年争取资金增长20%以上。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做实做细重大项目前期研究论证,用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联合踏勘”等举措,加快3户新建煤矿、通关河水库等重大前期项目手续办理。落实建设用地动态储备制度,推动用地、用能、环评等要素资源向高质量项目倾斜。深化重点项目“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和“四看四比”机制,完善领导包抓、专班服务、清单管理工作措施,支持年度投资518.75亿元的369个市级重点项目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不断增强投资活力。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和县区首位产业,积极开展投资项目推介,加大对港澳和日韩、俄罗斯海外招商引资力度。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节能减排降碳。准确把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要求,推动北过境高速等特许经营权项目建设实施和管理,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稳步推进国有存量资产盘活和REITs试点。
(三)提振市场信心,全面释放消费潜力。强化消费政策激励。主动适应消费新趋势,完善促消费政策体系,打造消费新体验新场景。持续开展“乐购宝鸡”促消费活动,发放电子消费券,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培育壮大直播电商、即时零售、在线文娱等新业态新模式。继续扩大绿色消费,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积极发展健康消费,聚焦户外运动、健康饮食、养老托育等消费领域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狠抓消费环境提升。实施区域消费中心建设和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抓好城市商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及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力促恒太城“五一”前投入运营。统筹推动建材家居、生活必需品、小商品、汽车和工业品5大专业市场集群建设,打造区域性商贸物流集散地,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6月底前开工建设。挖掘创造消费需求。培育文娱旅游、体育赛事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大周文化等文旅资源开发利用和宣传营销,加快天台山、吴山景区开发,支持关山草原5A级景区和大水川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积极培育创建一批4A级和3A级景区,力争全年接待游客1.3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000亿元。丰富“旅游+”消费业态,办好首届宝鸡音乐节、明星演唱会等活动,打响宝鸡马拉松、鳌山滑雪公开赛、“百合杯”乒乓球大奖赛等赛事品牌,力争新增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各1个。
(四)深化改革开放,切实增强经济活力。稳步推进重点改革。加快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引导市属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市发展集团、市工发集团做大做强。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启动创建全国金融改革试验区。深化“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全面推行“标准地”改革。有序推进交通运输价格改革,严格落实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政策,逐步完善供水、供气、供热价格机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良性互动。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再出台100项“放管服”改革。推进非依法必须招标的目录外鼓励类项目进场交易,扎实开展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创建,按时完成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开工建设宝鸡机场,确保年内眉太、麟法高速建成通车,关环、鄠周眉高速、310国道改扩建和银昆高速两条连接线形成大干局面,宝鸡北过境和钓磻高速控制性工程开工,城南客运枢纽上半年试运营。加快推进宝鸡港务区改革发展,抓好西部大宗(进出口)商品仓储及交易中心、宝鸡阳平铁路物流基地二三期等重大项目建设,设立宝鸡对外贸易服务中心,打造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中老班列精品线路,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20亿元以上。
(五)做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农业生产基础。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全年粮食面积稳定在451万亩以上。推进畜牧扩能增量、果业提质增效、蔬菜稳产优品,建设万只奶山羊示范场4个,新发展生猪育肥代养户10户,改造提升低效果园10万亩,新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2个。推行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培强培优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建区域农事服务中心10个。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房安全改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214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426个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项目。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新改建农村卫生户厕2万座。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创建一批全国、全省乡村治理示范镇村。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常态化做好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帮扶,强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实施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健全联农带农益农机制,年内收入50万元以上村达到350个。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扎实做好脱贫群众就业帮扶。积极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稳慎推进凤翔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抓好凤县红花铺镇国家土地延包试点。
(六)推动城乡融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城市更新改造。抓好滨河北路东延、高新大道东延、港务大道“一体两翼”道路联通项目建设,城市快速干道二期建成通车,提升改造新福路、宝十路等道路,打通科技十一路、宝啤路等断头路、瓶颈路,有效破解停车难问题。实施渭河城市景观带堤防加固、南山农业观光休闲带和北坡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高标准推进昌荣、龙山、新福园等6个重点片区改造提升,年内开工40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市区5个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冯家山输水一号线、高新四路燃气热源站、麟游至市区天然气管道、留坝至凤县天然气输气管线建设。着力壮大县域经济。支持县区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主攻1至2个主导产业,做精做优产业布局,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力争县域经济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加快县域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推动三产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岐山“一碗面”、千阳苹果、陇县奶山羊、凤县林麝、太白冰雪经济等全产业链条。加快实施产业园区三年提升工程,推动产业进园区聚集、功能在园区集成、要素向园区集中。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一县一策补齐县城产业配套、市政公用、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延伸,着力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抓好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建设,推进岐山县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示范和扶风县、凤县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省级试点,支持蔡家坡经开区创建国家级经开区。
(七)狠抓生态建设,打造美丽宜居环境。加强生态系统修复。深入实施秦岭区域峪口峪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管控三年行动,持续开展涉秦岭问题动态排查和存量问题整改。深刻汲取《警示片》曝光问题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好黄河流域各类公园、涉水问题项目排查整治。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持续推进生态红线和“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年营造林22.4万亩,支持千阳县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陇县、渭滨区争创全国“两山”基地。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扎实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快推进清水河、麦李河、香泉河等渭河支流污染综合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保障渭河、小韦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深入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排查,年底前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比例达到75%,培育1—2个农村生活污水整县推进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化低碳近零碳试点,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推行清洁生产、绿色制造,提高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占比,巩固提升公交都市创建成果,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开工建设大庄里抽水蓄能电站,加快中广核麟游等23个光伏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争取微风发电、“源网荷储”等试点示范项目落户宝鸡。
(八)强化民生保障,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全力促进就业。深化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劳务品牌培育、就业服务提质工程。全面落实中省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常态化开展各类就业促进活动,确保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培育发展一批优秀劳务品牌,推进县区零工市场建设全覆盖。加快宝鸡技师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麟游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全年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1万人次。优化公共服务。办人民满意的“宝鸡好教育”,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宝鸡中学科技新城校区、高新三小北校区等29所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试点,抓好市人民医院科技新城院区等36个卫健项目,建成市中心医院港务区院区、市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推进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加快完善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陈仓区养护院等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实现公立托育机构县区全覆盖,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年内开工建设,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建成投用。兜牢社会保障。拓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保成果,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未参保青年、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和超龄人员、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康复管理试点,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九)守牢安全底线,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债一策”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推进中小银行、保险机构改革化险,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紧盯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精准使用政策性工具,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切实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着力提升煤炭企业智能化生产水平,加快实施宝鸡南330千伏输变电等电网升级改造项目,持续做好油气长输管道、电力安全监管和煤炭供应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旅游景点、消防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测预警与防控救援体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设施,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救援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网格化+智慧平台“多网合一、一网通办”城乡治理模式,逐步补齐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短板,力争“四型社区”覆盖率稳步提升。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宝鸡,一体推进法治宝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践行“浦江经验”,不断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附件: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综合指标计划
附件
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综合指标计划
指标名称 计算 单位 2023年 实际 2023年比 2022年 实际增长 (%) 2024年 预期 2024年比 2023年 预期增长(%) 一、经济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 3.3 — 6 其中:一产 亿元 — 4.1 — 5 二产 亿元 — 3.1 — 6.5 规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 4.9 — 7 三产 亿元 — 3.3 — 7 国内需求 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 0.2 — 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 -1.9 — 6 对外开放 货物进出口额 亿元 103.1 -8.8 120 16.4 其中:出口 亿元 72.1 19.3 83 15.1 进口 亿元 31 -41.1 37 19.4 服务进出口额 亿元 3.76 5 3.84 2 外商直接投资 亿美元 0.35 34.62 0.3715 6.1 境外直接投资 亿美元 0.019 — 0.01938 2 城镇化水平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0左右 — 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左右 — 价格水平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100.8 — 103 — 地方财政 地方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亿元 102.57 10.7 108.2 5.5 地方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亿元 53.56 -9.2 46.62 -13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亿元 44.05 -12.4 40.65 -7.7 地方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亿元 7.8 — 0.87 — 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亿元 433.31 17.3 471.32 8.8 二、创新驱动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6 — 6 — 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 % 0.92 — 0.96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件 1.7 9 1.85 8.8 有R&D活动规上工业企业所占比重 % 21 — 21.3 — 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 家 61 2.2 63 3.3 5G用户普及率 % 36 — 41.4 — 三、民生福祉 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5.57 7.5 4.3 — 城镇调查(登记)失业率 % 2.3 — 2.9 — 居民收入 地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30270 6.8 32328 6.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42448 5.1 44783 5.5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18184 8.3 19548 7.5 人口 年末总人口 万人 平稳发展 — 平稳发展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个 3 172.7 3.8 26.67 社会保障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233.31 -1 228.65 -2 保障性住房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万户 4.5579 68.9 5.6433 23.8 四、粮食生产 粮食产量 万吨 147.32 0.4 145 — 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2 — 2 —
注:部分指标2023年完成情况和增长速度为预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