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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5-10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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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29日至9月28日,十三届市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反馈问题共49个,已完成整改29项。制定整改措施124条,已完成整改措施103条。反馈意见建议3条,已落实3条,落实率100%。出台和修订制度5项。追回违规资金2134238.8元。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农业农村局党委立即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明确市委第一巡察组到我局巡察是对我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政治体检”,也是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检查。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二)在强化担当上下功夫,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为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党委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蒙小明同志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全局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领导。明确党委书记、局长蒙小明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域整改事项具体责任人,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及时整改。我局于2023年12月10日按规定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蒙小明同志主持,蒙小明同志代表班子作检视剖析,带头作个人检视剖析,其他班子成员即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问题,又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在组织实施上下功夫,全力推进巡察整改的各项措施。农业农村局党委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中共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将49个整改问题落实到每个科室及下属单位,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步骤、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在督导调度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巡察整改的工作质效。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承担各类重点事项的整改任务,分别于10月20日、10月24日、11月15日、12月8日、2月2日主持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部门和领域的问题整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逐条逐项研究整改。

(五)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农业农村局党委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按照工作实际,逐步规范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党员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内控管理管理等,用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中共儋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党员积分管理实施办法》《儋州市农业农村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及专技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儋州市畜禽良种繁育场“三重一大”规章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修改完善《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内控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为全局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经过集中整改,我局整改完成的问题31项,具体举措和整改成效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方面

1.第1项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11月29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二是已将分管工作融入到儋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调度清单中。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3项存在问题:对统战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1月15日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有关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二是2023年11月15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切实落实农业农村系统民族工作和涉农企业统一战线工作等任务。三是重视统战干部的培养,1名致公党派干部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提拔1名民进干部和1名少数民族干部任正科级干部。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4项存在问题:对“学习强国”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运用的通知》,强化学习管理,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自觉登录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广泛宣传发动非党员干部注册“学习强国”,积极参与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5项存在问题: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市团市委批准我局于2024年2月召开团委选举大会。我局2月29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委班子成员,并收到团市委批复。认真组织开展团委活动。二是市农林科学院已于2023年9月28日成立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组织。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5.6项存在问题:对农林科学院的领导有待加强。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1月2日,局党委向市委组织部推荐欧文繁同志担任局党委委员。二是通过派员列席市农林科学院党总支会议和院务会议和要求市农林科学院列席局党委会议、定期向党委述职等方式加强党委对农林科学院的领导、全面掌握市农林科学院的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10月以来,市农林科学院共列席局党委13次,2024年3月27日市农林科学院党总支书记欧文繁向党委述职。三是经与市农林科学院充分研究后,出台了2023年度农膜回收方案,并将省厅下拨的34万元工作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市农林科学院。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7项存在问题: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弱化。

整改成效:12月8日,已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机关纪委班子,党委专职副书记王中同志任局机关纪委书记。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7.9项存在问题:下属隶属单位党的声音“中梗阻”。

整改成效:根据各单位党员人数科学划分党支部,已设立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并选举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支部书记。结合主题教育,各支部均开展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同时扩大纳入非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宣传和引导干部积极学习党的政策理论知识。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8.12项存在问题: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省排名靠后。

整改成效:一是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增加增长率方面,挖掘扩大种植业规模。建成200亩以上农业种植基地156个(其中500亩以上80个)。完成粮食作物种植30.47万亩(省厅下达30万亩),建成900亩连片水稻示范区。今年全市常年蔬菜基地和散种蔬菜累计面积21.3062万亩,常年蔬菜和散种蔬菜种植累计面积14.9897万亩,新增热带水果种植1.3万亩。巩固发展畜牧业优势产业。2023年全年,生猪出栏可达约98万头,完成省全年任务的153.8%。羊出栏约9.1万只,完成省全年任务的171.4%,禽类出栏约1950万只,完成省全年任务的121.8%,牛出栏约1.91万头,完成省全年任务的87.6%。我市已连续18年荣获国务院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全面冲刺海洋捕捞和水产养殖。2023年,省下达我市水产养殖任务量为67859吨,1-12月份累计完成60111吨,已完成任务量的88.6%;下达我市海洋捕捞限额量为255000吨,1-12月份累计完成254541吨,基本完成任务。二是2023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12元,同比增长8.6%,增长率高于全省水平。三是协调各部门完成2023年度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9.19项存在问题:固定资产管理混乱。(6)个别资产出租不符合规定。

整改成效:经现场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该处房屋租赁期为2023年12月31日止,完成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结果为C级等级,不符合房屋出租标准。经与租户沟通协商,已于2024年1月2日收回所出租房屋。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10.22项存在问题:六是督促下属隶属单位履职不够。

整改成效:市发改委已于2023年9月14日组织验收并通过。2024年1月已通过“双认证”工作。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二)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方面

11.23项存在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前期调查和过程监管不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实际现场参建单位共同参与复核,针对重复建设,积极与省厅农田处的沟通,加强业务指导,同时与市各部门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类似问题。二是正坡田洋支渠渠道堵塞问题,2023年10月15日已清理完成,现支渠可使用。三是2024年4月12日,已发函对接市水务局,可以开通衔接水源点,而正在施工的琼西北供水工程,项目建成后即可为该渠道提供水源。四是根据实际现场复核,委托专业第三方勘察对4条斗排进行定标勘察4条渠道田面高程,按设计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多增加排水口衔接斗排沟渠,排水口的布置主要使得田面涝水能自由排水进排沟,因此达到排涝要求。五是针对存在擅自增加施工内容的问题,今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做到设计科学、合理,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2.28项存在问题::动物检疫检验走形式。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市三家屠宰场及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的官方兽医(含动物检疫协检员),分三批次进行约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端正思想,严谨工作。二是加强动物检疫队伍业务培训。经线上和线下动物检疫技能培训,现已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动物检疫工作。三是严格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审核。对进入我市三家屠宰场动物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严格审核。持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该屠宰场出具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的动物方准进入屠宰场。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宣传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全市已设立19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引导动物养殖场、畜禽散养户及相关经营者做好动物检疫申报工作,加强对动物检疫的监管。积极主动协助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拒不主动动物检疫申报,经营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13.29项存在问题:随意改变工作方案内容。

整改成效:已对我局2020年以来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情况全面开展自查,不存在超工作方案标准发放补贴的情况。今后将更加严格审核政务网公示公告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印发方案执行,确保公告内容与方案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4.31项存在问题:超标准发放渔船燃油补贴。

整改成效:一是立即组织捕捞科自查自纠,对油补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深刻剖析原因,对涉案企业进行谈话,并对多发油补资金进行追缴。今年6月多发的24万元油补资金已全部追缴到账;二是对渔业捕捞科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和进行约谈,组织捕捞科进行行立改、举一反三,加大渔船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将油补发错的注意事项通报给各沿海镇,责令船检部门加强渔船作业类型、作业方式的鉴定,修订完善2022年度油补方案,提高审核质量,依法依规发放渔业补贴资金;三是加强与省厅、市政府的沟通联系,请示汇报机构改革遗留问题,想发设法解决儋州、洋浦渔船在打证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以便下一步更规范的发放油补资金,促进渔民增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5.32项存在问题:超标准发放渔船特定水域补贴。

整改成效:已全部追回超标准发放资金85.96万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6.33项存在问题:地力补贴发放对象信息不及时更新。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巡察发现地力补贴发放问题整改的通知》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主体,要求13个单位完成整改。二是经查,反馈的103名死亡人员名单中,有20名还在世,未死亡,83名已死亡。反馈的134名财政供养人员中,有1户已退款,133户无需退款(5户经核实其身份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128户是由于其家属在耕种)。三是130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但家属在家耕作,因其是户主,故用其名字申报补贴,现已更换其领取补贴的家属信息。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对下属隶属单位项目建设监管缺位。

17.35项存在问题下属隶属单位不报经主管局同意,擅自开工建设项目,或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内控制度,或埋下纠纷隐患。(2属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不经请示,擅自实施18.68万元的定量检测服务项目,违反规定。

整改成效:一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已于2023年11月6日组织干部学习内控管理制度。二是今后严格按照局出台的内控制度凡涉及超10万元的项目,要严格程序,须经局党委研究审议。三是已对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18.36项存在问题:下属隶属单位不报经主管局同意,擅自开工建设项目,或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内控制度,或埋下纠纷隐患。(3)下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未确定采购物品、数量、资金来源等事项,就直接议标,并组织实施8个采购项目,涉及金额31.232万元。

整改成效:一是学习农业农村局内控制度,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项目需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二是完善项目流程,完善8个项目采购需求计划表、数量、资金来源。三是已对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方面

7.党支部设置不够科学。

19.37项存在问题:未遵循便于工作、便于组织活动的原则,将局机关及相关下属隶属单位46名党员组成一个庞大的局机关党支部,虽然不违反党支部人数的规定,但因支部组成人员复杂,不利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也不利于有效组织开展组织活动。

整改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下属单位党员实际情况,科学划分和成立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支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支部等党支部。2023年11月15日,各支部均已完成支部设立并选举支部书记及支部班子成员。同时将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支部划分为局机关行政第一支部、局机关行政第二支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0.38项存在问题:另外,局机关党支部书记由不是局党委成员的吴应姣担任,隶属的市农林科学院党总支所属行政党支部书记也是由中层干部陈冬兰担任,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四条第2款“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其他负责人担任”的规定。

整改成效:一是目前隶属的市农林科学院总支所属的行政党支部已于2023年9月完成换届选举,该党支部书记由市农林科学院总支宣传委员陈光晶同志兼任。二是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市农林科学院党总支部、市农林科学院研究所支部等局机关党委管辖的支部均已按要求配备支部书记人选。三是已于2023年11月中旬将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支部划分为局机关行政第一支部、局机关行政第二支部,并选举由班子成员苟燎原、牟爱生分别担任第一、第二支部书记。四是举一反三是针对新成立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支部、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支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支部等党支部,明确各党支部书记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党组织的全面领导。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1.39项存在问题:隶属的市农林科学院党总支所属3个党支部超期近2年未换届,局党委未及时督促;市农林科学院党总支所属退休党支部2021年以来未收缴党费,局党委也未研究解决。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9月,隶属的市农林科学院党总支所属市农林科学院行政党支部、市农林科学院研究所党支部、市农林科学院退休干部党支部等3个党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已完成市农林科学院退休支部2021年-2023年党员党费补交工作,共补缴党费20224元,其中两人因生病住院,且家庭家庭困难,经市农林科学院党总支部申请,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同意2人免缴党费。三是2023年局机关党委共收缴党费共计56748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9.选人用人问题比较突出。

22.40项存在问题:系统内缺编较多,不利于工作开展。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0月市委市政府调任苟燎原同志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目前我局班子配备齐全。二是目前市农林科学院招录的10名编内人员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录的1名编内人员均已到岗。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3.41项存在问题:对干部前途关心不够,不利于调动积极性。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10月31日,局党委会议对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王中、牟爱生、张进才、符以芳等13名干部晋升职级进行研究,会议决定分批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王中、牟爱生、岑题科为三级调研员。2023年11月,局党委已向市委组织部推荐王中同志晋升三级调研员。二是2023年11月,经党委会议研同意,已启动郭江海、彭超晋升一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工作。三是9月局党委已安排工作组深入市农林科学院调查了解中层干部使用情况。并形成结果报局党委。2023年10月31日,经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干部选拔人员工作方案)》,已按程序启动5名七级管理岗位和3名八级管理岗干部配备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4.42项存在问题:不重视人才培养引进,不利“三农”工作提质增效。

整改成效:一是已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选调生招聘计划,申请招聘水产养殖专业、畜牧专业、农业发展规划专业等4名涉农专业干部。二是2024年1月,市农林科学院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招录的11名事业编制人员均已到岗,其中7名干部为植保、土肥等涉农专业干部,1名畜牧兽医专业的干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5.44项存在问题:规范意识不够强,对下属隶属单位选人用人监督不力。违反程序聘用编外人员。

整改成效:已印发《儋州市农业农村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防止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6.45项存在问题:规范意识不够强,对下属隶属单位选人用人监督不力。对下属隶属单位选人用人监督指导不力,出现原则性错误。

整改成效:一是已要求市农林科学院将对全院编外人员进行梳理,并形成院干部职工其亲属关系在市农林科学院工作的情况报告,根据市人社局的意见规范干部职工家属聘用为该院劳务派遣。二是《中共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及专技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三是经核查,下属单位公益性岗位职工属于就业困难群团,符合相关规定。四是儋州畜禽良种繁育场有限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已与8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7.47项存在问题:以发文当改了。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10月31日党委会议研究,制定《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配备七级管理岗位领导干部5名,八级管理岗位领导干部3名。二是根据市农产品检测站和市动物疫控中心各自的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市农产品检测站使用设备25台,价值804400元,市动物疫控中心使用设备10台,价值181200元。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使用全部设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8.48项存在问题:以部分做了当全部改了。

整改成效:2023年12月8日,市农林科学院离退休党支部已全部收回40名党员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欠缴党费已全部收缴,共计收缴党费20224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9.49项存在问题:有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规定要求,规范记录。并举一反三,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修正。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成效

1.2项存在问题:对涉农规划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高标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已将64处错误信息。同时,对发现的其他问题一并整改完成。二是2022年11月,已向市政府《关于呈报审定<儋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请示》,2023年12月21日已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已印发。三是已启动编制《儋州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23-2025年)》。四是已对接热科院启动编制《儋州市种植业规划》。

2.8项存在问题:对下属单位管理缺乏法理依据。

整改成效:已于2023年12月11日向市委编办报送《关于调整我局隶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举一反三经经自查,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编制方案为2022年5月由中共儋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调整、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编制方案为2019年10月28日由中共儋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并无与现实工作不相适应的情况,无需调整。

3.10项存在问题:所属企业处于失管状态。(1)应移交未移交。

整改成效:就未移交事宜,已于2023年11月22日再次去函市财政国资委,市财政局复函:根据十六届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十三届市委常委会洋浦工委)第9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推进儋州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继续由我局负责对儋州畜禽良种繁育场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监管。二是已经于2023年12月12日下达《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资产管理的通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儋州市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儋委办发〔2023〕39号文件)授权职能方案对畜种场进行监管,要求畜种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避免再次出现上述问题,并严格按照《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规范资产管理。三是将畜禽良种繁育场人员纳入局机关第二支部开展学习等活动。

4.11项存在问题:所属企业处于失管状态。(2)应管理未管理。

整改成效:一是已制定儋州市畜禽良种繁育场“三重一大”规章管理制度,企业重要事项须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二是目前承租方已缴交房租费十万元;并已向承租方发送《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通知》,双方已解除协议。2024年1月1日起,原人民中路307号所有房屋由畜种场正式接收管理。2023年12月8号畜种场就缴交所欠租金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经儋州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承租方当事人承诺5月15日前还清剩余欠款。三是所有不在岗职工社保缴交已停缴;王立强,柯振琼同意交回多缴纳社保,并已签订还款保证书。四是全部在编在岗人员均已签订《劳动合同》。五是天湖养殖基地闲置方面,畜种场已与海南采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初步意向,由海南采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天湖养殖基地用于经营。2024年1月16日-18日已组织人员对天湖天湖养殖基地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及评估,待固定资产处置完成后,双方再签订租赁合同。六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方面,经多次沟通,已经与施工方达成初步意向。业主方(畜种场)负责尽快协调解决项目东南角厂房拆迁问题,以及与城投对接好管网入口问题,施工方已进场。

5.13项存在问题:渔港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成效:一是对接市财政争取盘活被收回资金落实前期工作经费;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排浦渔港和新英渔港项目的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测量、岸滩演变分析、波浪数模分析等工作,并报营商环境建设局审批。

6.14项存在问题:固定资产管理混乱。(1)该接收的资产没有接收入账。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4年1月3日印发《儋州市原农委、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国有资产清查和划分移交工作实施方案》,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资产清查,已联合水务、资规等相关部门于2024年3月12号召开资产台帐初步确认会议,全面梳理应随职能划转的资产,并相应做好资产移交接收。针对入账问题,加强与财政局沟通,规范资产入账;二是承租方已缴交房租费十万元;畜种场并已向承租方发送《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通知》,承租方也同意解除协议。经法院调解,已同承租方达成解约,并对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所做的资产(如空调,电视等)进行清点折算,并已于12月13日缴交5万租金,所剩租金199600元。至2024年1月1日起,原人民中路307号所有房屋由畜种场正式接收管理。

7.15项存在问题:固定资产管理混乱。(2)新官未理旧账。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局办公楼电梯不能使用问题。①已于2024年3月18日开通启用电梯。②对接住建规划部门,完善项目竣工备案、规划核实意见,报不动产中心办理产权证书。二是针对原市水产局(市海洋与渔业局)退休职工李现雄从租金收取管理费和所收房租不知道交给谁的问题。已经当面及电话要求李现雄退还所收房租,并上缴交至财政专户;引导住户成立物业委员会对该楼自行管理;三是针对市农林科学院土地和房屋资产纠纷问题。①被南丰镇油堂村和那王村村民强占约28亩、建房30余间的问题。该地块中有约14.35亩被南丰互通征用,根据2024年1月1日印发儋府[2024]7号,儋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儋州市南丰镇陶江村委会白马村小组与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决定,争议土地0.87亩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所有权属于儋州市陶江村委会白马村村民小组所有;儋府[2024]8号儋州市南丰镇陶江村委会油堂村民小组与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决定,争议土地0.09亩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集体所有权属于儋州市南丰镇陶江村委会油堂村民小组所有;儋府[2024]9号儋州市南丰镇头佑村委会那王村小组与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的决定,争议土地13.39亩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有权属于儋州市南丰镇头佑村委会那王村民小组,已完成落实。②何根元于2004年至2007年间擅自将土地卖给当地村民建房11间的问题。正在核查情况。③农科所培训综合楼第三层违建并被施工方占用等问题。市综合执法局于2021年7月9日下发处罚通知,对该综合楼处以没收处理;2023年11月6日已送达通知,要求违建方李首宏12月份前搬出该综合楼第三层。④原经作场被附近录帮村、孙地村村民侵占约470亩的问题。已发文,明确其违法侵占市农林科学院土地,限期退出,否则将采取司法诉讼解决。⑤原甘科所被洛基王坎村村民侵占约49亩,种植橡胶、桉树和建鱼塘等问题。2023年11月6日已向洛基王坎村相关人员送达通知,明确其违法侵占市农林科学院土地,限期退出,否则将采取司法诉讼解决。⑥原农科所南丰站胶园垄田约16亩土地,被那麻村民占用种植橡胶、竹笋等的问题。2023年11月6日已向相关人员送达通知,明确其违法侵占市农林科学院土地,限期退出,否则将采取司法诉讼解决。四是2024年1月3日局分管畜种场副局长牟爱生已再次约谈棚户区一期施工方海南世港公司,责令该公司年后立即复工,待工程完工后提请审计做工程结算。

8.16项存在问题:固定资产管理混乱。(3)租金收入大量拖欠。

整改成效:一是原市农委招待所和综合楼的租金已经全部上缴,并已经入账。①已经于2023年11月2日向原市农委综合楼租户下达《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要求2023年11月9日前履行退租、清理铺面等;针对未在规定期限退租及补缴租金的,2023年11月28日已再次和租户沟通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相关事宜,已让局法律顾问于2023年12月27日提起网上述诉采取法律途径,走法律诉讼渠道,已于2024年3月19日下午开庭审理。正在准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市场评估,并按相关规定重新公开招租。②已经于2023年11月2日向原市水产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楼铺面租户下达《追缴拖欠租金通知书》,并已让局法律顾问启动法律追缴程序,已于2023年12月19日提起网上述诉;二是正在落实畜种场铺面租金收回工作,全面对拖欠租金问题进行核查。已经告知并督促畜种场加快原畜种场房产承租户限期缴清租金249600元工作(巡察组巡察发现拖欠租金33.6万元为合同资金,经畜种场事实认定从2016年起交由畜种场经营使用,兽药店的租金1200元/月、14400元/年,应该由畜种场承担。故畜种场与林伟兴的租赁协议每年的租金应当以56000元/年-14400元/年=41600元/年为准,即林伟兴应向畜种场补缴交2018年至2023年6年租金41600元/年×6年=249600元)目前承租方已缴交房租费十万元;并已向承租方发送《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通知》,承租方也同意解除协议。并已于12月8号向法院递送要求承租人缴交所欠租金的民事起诉状,儋州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9日组织畜种场与承租人进行了调解,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并由法院下达了调解书,承租人承诺于2024年5月15日前以分期的方式偿还所有欠款。现已同承租方达成解约,并对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所做的资产(如空调,电视等)进行清点折算,并已于12月13日再缴交5.6万租金,所剩租金欠款双方达成协议于2024年5月15日前全部还清。至2024年1月1日起,原人民中路307号所有房屋由畜种场正式接收管理。三是农林科学院已追回部份租金36.0334万元。市农林科学院已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追缴租金专题会议,落实责任到人;2023年11月8日召开市农林科学院党总支扩大会议即巡察问题整改阶段工作汇报会。2023年11月6日已向各相关当事人再次送达《租金追缴通知书》,针对承租人提出的租金异议问题进行磋商,正在核算;对拖欠工程款问题,已完善报账手续,并支付部分工程款。并向当事方明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租金是两码事,要区别对待《租金追缴通知书》,并要求在2024年2月29日前上缴租金入账,逾期将走司法程序,提起诉讼。2024年1月9已向欠缴房屋租金的承租方发出“沧函001号”律师函;向欠缴土地租金的公司和个人分别发出“沧函003号”“沧函004号”律师函。

9.17项存在问题:固定资产管理混乱。(4)个别资产被他人转租谋利。

整改成效:一是已经于2023年11月2日向原市农委综合楼租户下达《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要求2023年11月9日前履行退租、清理铺面等;针对未在规定期限退租及补缴租金的,2023年11月28日已再次和租户沟通协商,解除租赁合同相关事宜,已让局法律顾问于2023年12月27日提起网上述诉采取法律途径,走法律诉讼渠道,已于2024年3月19日下午开庭审理。目前该处楼已经第三方鉴定公司鉴定为C级危房。二是目前承租方已缴交房租费十万元;畜种场并已向承租方发送《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通知》,承租方也同意解除协议。经法院调解,现已同承租方达成解约,并对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所做的资产(如空调,电视等)进行清点折算,并已于12月13日缴交5万租金,所剩租金199600元,双方达成协议于2024年5月底前全部还清。至2024年1月1日起,原人民中路307号所有房屋由畜种场正式接收管理。

10.18项存在问题:固定资产管理混乱。(5)有的资产租期过长租金过低。

整改成效:经我局安排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该处房屋租赁期为2023年12月31日止,目前已经完成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C级等级,不符合房屋出租标准。经与租户沟通协商,将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并终止出租事宜。已于2024年1月2日收回所出租房屋,下一步将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该处房屋进行管理。

11.20项存在问题:农业农村数据库建设未启动。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协调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建设系统,运营与管理。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并要求涉及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报送数据。。

12.21项存在问题:内部审计职责未落实。

整改成效:已于2023年9月20日印发《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内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有规可依。后续每年对下属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内部审计。

13.24项存在问题:国家农业现代产业园奖补资金只拨不管。(1)屡败屡拨,不负责任。

整改成效:一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产业园所有涉及中央奖补资金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目前已完成审计前资料收集和归档。二是推进魔芋加工厂顺利投产,提高魔芋种植与加工经济效益,近期内正在加工魔芋豆腐,目前每日销售量300公斤,市场打开后,每日销售量1000公斤以上;组织中国热科院、海南大学专家,开展了2次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进一步提高魔芋产量,尽可能挽回部分损失。

14.25项存在问题:国家农业现代产业园奖补资金只拨不管。(2)违法违规,视而不见。

整改成效:一是已完成修订《产业园种子基金投资管理制度》,规范种子基金投资经营行为,完善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二是对和庆镇林下蛋鸭生态养殖项目投资额度严格审核,对项目中鸭蛋、蛋鸭、饲料等经营类投资不能作为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剔除,行文至和庆镇政府,要求和庆镇政府在规定期限内追回40万元奖补资金。三是我局已于2023年12月对产业园资金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不符合规定拨付奖补资金行为。

15.第26项存在问题:国家农业现代产业园奖补资金只拨不管。(3)资金闲置,未予盘活。

整改成效:一是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已联合发文至那大镇人民政府,要求11月20日前那大镇将林下养蚕及桑叶品加工、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2笔共350万元退回,调整使用,但因林下养蚕及桑叶品加工项目资金250万元存放在那大镇和科沃公司的公管账户,因该公司经营问题被法院冻结强制划转146万元,目前那大镇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划转资金。二是推进调整后项目建设,根据大成镇报送的林下种植木耳项目、大成镇村集体发展项目,已开展实地核查,并于10月18日进行了专家评审,目前正开展项目建设。三是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实际支出状态,避免造成资金“二次闲置”。

16.27项存在问题:国家农业现代产业园奖补资金只拨不管。(4)只拨不管,监管失位。

整改成效:一是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产业园所有涉及中央奖补资金项目进行全面审计,针对全面审计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对审计问题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二是充实产业园工作队伍,目前产业园办公室专职人员有3人,正在协调热科院拟借用人员,进一步充实队伍,履行好监管职责。

17.30项存在问题:下拨的预算资金被超范围使用。

整改成效:一是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内控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二是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分年度从综合工作经费归还该笔项目资金,目前已归还4.5万元。三是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落实国库支付制度规范代建代管制项目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琼财库〔2021〕390号)文件精神,2021年6月起,各预算单位不得向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支付财政资金。

18.34项存在问题:下属隶属单位不报经主管局同意,擅自开工建设项目,或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内控制度,或埋下纠纷隐患。(1)下属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违反中心《农业项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未报经局党委审批就擅自发出开工令;该中心还在未做年度预算、未向上级主管党委报批、未明确项目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仅凭中心一份选定施工单位会议纪要,就于2020年盲目开工实施办公楼修缮工程,致使37万余元工程款一直拖欠,埋下纠纷隐患。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4年1月24日印发《儋州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其中包含项目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月24日印发《儋州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二是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已从综合工作经费支付该修缮剩余工程款3.0251万元。三是已对市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19.43项存在问题:规范意识不够强,对下属隶属单位选人用人监督不力。(1)一是擅自聘用编外等人员。

整改成效:一是目前已对接市人社局,了解编外人员规范的聘用程序及管理。二是党委会已审议通过《儋州市农业农村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中共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及专技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并已印发,进一步规范编外人员管理。

(四)检查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方面

10.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

20.44项存在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乏力。

整改成效:“整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方面:首先是针对160家养殖场环保设施升级改造进行收尾和验收工作,由业主、监理、设计、全过程咨询、施工等各相关单位组成初验工作组,对已经完成的改造项目进行初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和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110户项目初验,对初验合格的,由全过程咨询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大型沼气工程验收运营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精神,目前正在对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立即进行专家评审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将立即启动特许经营企业招标工作,由中标企业完成收尾工作后立即进行验收。整村推进标准化猪场建设方面:目前正在向市政府申请盘活拨付东成进度款,其余项目尾款已列入明年预算向市财政申请,待和庆镇、南丰镇、大成镇、东成镇、王五镇、海头镇工程完成,施工单位完善竣工图、施工验收资料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审计完成后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并将项目移交给村委会。

、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委清醒认识到,尽管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例如固定资产管理、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原农委和原农综建设项目验收等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抓得不够扎实,“三农”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等。下步工作中,我局党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长期坚持整改,建章立制规范运行,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为农业领域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推动“三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加强学习,树牢规矩意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党纪党规、对“三重一大”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完善党内学习制度,加强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不折不扣将省厅、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持续整改,巩固工作成效。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持续抓好长期坚持整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未完成整改的时时跟进,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流程体系、责任体系,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四)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以问题为根源,按问题分类,督促指导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对农业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报账等方面全面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防微杜渐,做到早排查、早整改、早销号,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23886185;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路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71799;电子邮箱dznyncy@163.com。

中共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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