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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哈尔滨南岗区小学学区招生范围、初中对口小学确定!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5-31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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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发布”

24日,记者从南岗区教育局获悉,为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南岗区教育局最新发布南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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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6所“热点小学”实行“五年一学位”学位锁定制

南岗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政策,学校接收学区内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

适龄儿童在16所“热点小学”学区入学的,需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小学招生入本学区依据。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

自2020年7月20日起,16所“热点小学”实行学位锁定制。即继红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花园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师范附小(含清华校部)、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鲁商校区)、复华小学校(南岗校区、林大科技园校区)、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红岩小学校、奋斗小学校、医大逸夫小学校、马家沟小学校、育红小学校、团结小学校、征仪路学校(小学部)、雷锋小学校等学校。上述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学位锁定制度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02

10所学校、校区实行购买住宅、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南岗区10所学校、校区实行适龄儿童入学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红岩小学校、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花园小学校哈西校区、继红小学校哈西校区、征仪路学校小学部等学校实行适龄儿童入学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24年入学新生需要提供2022年7月20日之前购买住宅并落户的佐证材料,如果住宅和户籍不符合时间规定,则不能作为本学区学校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校。

2023年起,铁岭小学鲁商校区、团结小学逐步执行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招生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铁岭小学校鲁商校区、团结小学校逐步执行新生入学在本校学区内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政策。2023年2月28日之前,在本校学区内已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不受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2023年3月1日之后,在本校学区内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执行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政策。即:2024年新生在本校学区入学依据的住宅及落户时间需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住宅和落户时间在2023年3月1日之后的入学新生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25年新生入学过渡期结束,执行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满两年及两年以上的招生政策。2025年新生入学依据的住宅和落户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之前。从2025年起,新生入学以每年7月20日为节点,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需满两年及两年以上;如果在学区内购买的住宅并落户时间未满两年及两年以上,房产和户籍则不能作为本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就学。

除上述10所小学校(含校区)外,南岗区其他小学校不实行购买住宅、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此外,南岗区教育局强调,哈尔滨赵一曼红军小学招生在接收持有本学区户口、住宅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的前提下,以居住证办理时间为节点,继续接收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本学区居住证且连续持有本学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继续执行不再接收2021年1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的政策,相关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就学。

03

5月31日前各小学张贴网上报名启事

5月31日前,南岗区各小学将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报名启事,并将报名启事张贴在校园中家长能够看到的醒目之处。报名启事要写明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招生所应上传的有关证件等事宜。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14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报名信息采集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6月17日—6月27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公办招生数据库”。

7月9日—10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家长务必在此期间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相关入学信息进行补充,请家长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中进行信息补充并上传相关证件。

7月11日—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19日之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04

民办小学和初中新生相关招生要求

5月31日前,南岗区教育局完成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材料的申报、审核工作。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数单独列出,并公布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和名单)、招生简章、收费标准等,同时发布相关招生政策解读。

6月3日8:00—5日8:00,家长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6月7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本区报名人数;6月11日20:00—13日8:00,对本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第一次接受跨区(仅限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6月15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6月15日20:00—17日8:00,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他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6月19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将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数据导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供公办学校招生核验比对.

6月21日—27日,对已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儿童、应届毕业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6月28日,公布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

7月1日,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直接录取及随机录取)。其中,对于直接录取的学校。7月1日,对本区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区教育局将选择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选择直接全部录取。

对于随机录取的学校。7月1日,对于本区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公示录取顺序号(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按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依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7月2日8:00—4日12:00,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6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7月8日,由区教育局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公办招生数据库”,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公办学校就学。

05

8月27日、28日全区统一电脑“一键式”分班

据了解,南岗区教育局在7月19日前,完成全区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同时,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全区中小学校统一于8月27日—28日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并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小学、初中新生分班要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组合,抽签确定后的学生和教师不得调整。小学、初中的分班、抽签仪式要有家长代表参加。所有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不得加收费用。

06

妥善安置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

根据外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外来人员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在南岗区居住的居住证,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登记免试报名入学,确保“应入尽入”。严防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名义违规转学、变相掐尖招生等行为。

07

外籍学生须到具备接收资格的学校入学

对于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南岗区要求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继红小学(南岗校区)、花园小学(南岗校区)、复华小学、奋斗小学、雷锋小学、育红小学、清滨小学、医大附属逸夫小学、47中学、156中学、工大附中等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学校要认真审核外籍学生资格,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黑教规〔2021〕7号)的有关规定。外籍适龄儿童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并通过查阅学校公众号,与学校保持联系。持有旅行签证的非外籍适龄儿童,不作为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学校招生入学依据。

08

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需办理相关手续

南岗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跨区就读的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对口初中。拟回南岗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在6月3日—6月17日由监护人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佐证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南岗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教育科小学部电话

0451—87573526

教育科中学部电话

0451—87573502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南岗区宽桥街89号信访安全管理科

2024年南岗区小学各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1.哈尔滨市继红小学校南岗校区

一曼街、民益街、吉林街、邮政街、果戈里大街、民益街、红军街、银行街围合区域及一曼街243号(烈士馆大院)。

哈尔滨市继红小学校哈西一校区

纳帕英郡、万达华宅华府、南郡香醍雅诺、辰能溪树庭院、壹品新境、涧桥西畔、巴黎第五区、龙泽·金水尚都、中海雍景熙岸、恒大翡翠华庭。

哈尔滨市继红小学校哈西二校区绥化路校部

汇龙北纬45度、东方新天地、华润凯旋门、中交香颂、恒大珺庭、华润置地公馆、中海·云麓公馆、金地峯范。

哈尔滨市继红小学校哈西二校区中兴校部

爱达·88、爱达·九溪、爱达·尊御、爱达晶品、爱达盛锦、华崴· 学府拾号、九里芳华。

哈尔滨市继红小学校哈西第三校区

爱达•壹号(已进户居民子女2024年入学由继红小学哈西第二校区绥化路校部接收)。

2.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南岗校区

邮政街、吉林街、花园街、阿什河街、马家街(单号33号—39号、双号118号—166号)、河渠街(65号—99号)、河沟街、果戈里大街围合区域。

哈尔滨市花园小学校哈西校区

东辉明珠园、西城丽景、悦城、金域蓝城、柒零捌零、尚熙雅轩、天悦国际、西典家园、华闻大厦、保利清华颐园、保利颐和家园、鸿朗花园、金属拖配家属楼、酒精厂家属楼、政法干校家属楼、南开华府。

3.哈尔滨市复华小学校

西大直街、耀景街、繁荣街、繁盛街、校外街、校园街围合区域。

哈尔滨市复华林大科技园小学校

骏赫城小区

4.哈尔滨市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

民益街、鞍山街、河渠街、吉林街围合区域;

邮政街、辽阳街、河渠街、鞍山街围合区域。

哈尔滨市铁岭小学校鲁商分校

鲁商松江新城、鲁商凤凰城、鲁商铂悦公馆、鲁商悦未来小区。

5.哈尔滨市奋斗小学校

红军街、民益街、果戈里大街、马家沟河围合区域。

6.哈尔滨市虹桥第一小学校

红旗示范新区、泰海花园、公园丽景、裕赐俯季。

7.哈尔滨市虹桥第二小学校

阳光绿色家园、信恒现代城、盟科视界、会展家园、华鸿国际、泰鑫国典(1、2、3、4、12、13号楼)、华鸿金色柏林、梧桐语、麒麟茗邸、华鸿金色纽约。

8.哈尔滨市闽江小学校

闽江小区、拉林小区、龙珅小区、泰山小区、悦山国际、华轩美景、冬奥村、金色莱茵、佳和远景、软件园小区、金地大厦、山水嘉园、龙悦大厦、益恒园、昆仑庄园、农垦小区、吉星小区、同发小区、兴垦小区、军华小区、华采艺邻(海外学人创业园)、市检察院家属楼、贺达小区、地煤小区、消防楼。

9.哈尔滨市团结小学校

红军街、西大直街、教化街、上夹树街、工程师街、铁路街、海关街、春申街围合区域。

10.哈尔滨市红岩小学校

和兴路、清滨路、元和街、通达街、木兰街、三益街、新苗圃街(包含苗圃小区D1-D4栋)围合区域。

11.哈尔滨市清滨小学校

复旦路、尤家街、中兴大道、西沟街(含西沟街1-67号)、清华大街、自兴街、学府路、学府头道街、测绘路、学府三道街、征仪路、学府东四道街、测绘路、保健路围合区域。

12.哈尔滨市雷锋小学校

先锋路、宣化街、大成街、华山北路围合区域;

先锋路、华山北路、辽河路、嵩山路围合区域;

中植方洲苑1栋—20栋、鼎鑫集资楼、辽河小区36栋—46栋、黑龙江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家属楼。

13.哈尔滨市育红小学校

宣化街、北宣桥街、极乐寺步行街、宣普街、南通大街、延平街、马家沟河、华山北路、先锋路围合区域。

14.哈尔滨市和兴小学校

文兴街、和兴七道街、西大直街、和兴三道街围合区域。

15.哈尔滨市华兴小学校

西大直街、铁路街、高铁家园小区、工程师街、上夹树街、教化街围合区域。

16.哈尔滨市苏宁红军小学校

铁路街、和兴路、西大直街、桥北街围合区域;

和兴路、清滨路、七政街、西大直街围合区域;

七政街、元和街、通达街、西大直街围合区域。

17.哈尔滨市桥南小学校

西大直街、护军街、工建街、火车道、新苗圃街、三益街、木兰街、通达街围合区域。

18.哈尔滨市赵一曼红军小学校

邮政街、一曼街、东大直街、北宣桥街、宣化街、宽桥街、马家沟河、燎原街、花园街、大成街围合区域。

燎原街(18号—44号)、极乐二道街、极乐三道街、极乐四道街、极乐五道街。

19.哈尔滨市马家沟小学校

河渠街、辽阳街、一曼街、大成街、花园街、燎原街、宽桥街、宣化街、 大成街、十字街、芦家街、宣化街、文昌街、黑山街、洁净街、分部街、人和街、人和胡同单号、崇德街围合区域。

20.哈尔滨学院实验小学校(原复旦路小学)

阳光家园、盟科万城、红星城、永丰村、振兴村、永红村。

21.哈尔滨市建工小学校

黄河路、宣庆街、宣威街、宣化街、芦家街、十字街、大成街、辽河路、嵩山路(中植方洲苑21—33栋。中植方洲苑32栋、33栋又名淮河小区32栋、33栋)围合区域。

22.哈尔滨市宣庆小学校

赣水路、嵩山路、黄河路、宣庆街、鸿翔路围合区域;

嵩山路、长江路、红旗大街、嵩山胡同围合区域;

宣化街、宣威街、宣庆街、鸿翔路、鸿运路围合区域。

23.哈尔滨市延兴小学校

和兴路、征仪路、学府三道街、学府路、清滨路围合区域(不包含学府经典小区)。

24.哈尔滨市解放小学校

马家沟河、光芒街、文昌街、中山路、革新街、营部街、中山花园、恒运花园、仁达小区围合区域;

第二、第四、第五方圆里。

25.哈尔滨市文昌小学校

西大直街、红军街、同兴街、文明街、第二巴陵街、联部街、营部街、革新街、中山路、和平路、和平二道街、文化街、文景街、文景头道街、马家沟河、耀景街围合区域。

26.哈尔滨市学府小学校

复旦路、河家沟、哈尔滨市职业技术学院(学府院区)、学府路围合区域;

保健路、学府路、科研街、铁南胡同(规划测绘路)围合区域;

跃兴街、学府路、铁路线、哈南货站前街围合区域。

27.哈尔滨市长虹小学校

河沟街、光芒街、文昌街、果戈里大街围合区域;

文昌街、果戈里大街、河沟街、分部街围合区域;

河沟街、分部街、洁净街、芦家街围合区域。

28.哈尔滨市建文小学校

和兴路、清滨路、延兴路、学府路、北航街、西沟街、西铁街、康宁北头道街围合区域。

恒祥三期、龙房名苑、仪兴小区、康宁家园。

29.哈尔滨市哈达小学校

哈达村

30.哈尔滨市王岗镇中心小学校

王岗镇所属村户

31.哈尔滨市南岗区满族小学校

红旗乡所属村户

32.哈尔滨市征仪路学校小学部

学府东四道街、征仪路、保健路、哈平路、科研街、铁南胡同、测绘路围合区域。

四季芳洲(一、二号楼)、黄金总队医院家属区、保健新区、大众嘉园、盟科涵舍、林科家园、叶知林、电研小区、领域佳境、征仪花园、农机所家属区、上家保村、学院新城、征跃小区、跃兴家园、铁路肿瘤医院小区。

33.哈尔滨市府林学校(原54中学)小学部

哈达铁路桥、征仪路、哈平路、前宏路、糖业研究所家属区、靠山村、三环路、房身村、哈达新区、金地风华雅筑和巴黎第九区。

34.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小学校

哈尔滨医科大学及附属第二医院、第三医院在岗职工的适龄子女,且户籍在南岗区保健路和学府路周边。

35.哈尔滨市王岗农垦小学校

红旗农场职工适龄子女及红星家园、金谷城、海德堡、红星凯悦、红星花园、农建新苑、农机家属楼、红旗机械厂家属楼、种子公司家属楼(新山路54号)、哈局建筑公司家属楼(新山路60号)。

36.哈尔滨市师范附属小学校

和兴路、文兴街、和兴三道街、清滨路围合区域的原居民住宅、哈尔滨师范大学院内的原居民住宅。

哈尔滨市师范附属小学校总校清华校部

学府经典珑璟台、学府经典中天城、白家堡棚改项目回迁安置房、状元府。

南岗区公办初中对口小学校的安排

(见图片)

来源:新街派 生活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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