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州歌舞团创建于1951年,是一个由哈尼、彝、苗、蒙古、傣、回、白、拉祜、汉等各民族演员组成的,拥有办公室、舞蹈队、歌队、乐队、舞美队、创作室、辅教室等部门的综合性艺术团体。60多年来,我团立足本土,坚持走发展民族文化的道路,坚持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边疆各族人民服务, 是一个有艺术造诣的、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012年全国院团改革,我团经中共红河州委同意并批复(红复[2012]14号)现已划转为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我团的主要职能是:创作演出优秀民族歌舞剧目,为观众服务;承担舞台艺术作品创作、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艺术普及推广及表演人才培养,并承担国内、国际交流性演出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团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文化和旅游局的关心下,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把握时代脉搏,深抓精品创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文艺精品创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更好发挥文艺“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积极作用。结合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2021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历史节点,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在省、州宣传和文旅部门的领导下,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让流汗流血牺牲者流芳”的重要指示和“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的手足之情和博爱精神,组织创演以云南省红河州“直过”民族拉祜族(苦聪人)的脱贫攻坚故事为背景,讲述在党和政府的脱贫攻坚政策关心下,拉祜族(苦聪人)摆脱贫困,过上幸福生活的舞剧《流芳》。在创作过程中,《流芳》被列为文化和旅游部2020年度全国舞台艺术重点创作计划剧目和云南省2020年精品创作重点扶持项目。
自2019年12月启动剧目筹备创作工作,团内集结国内实力强劲的创作队伍开展创作,通过半年创作筹备,组织完成了舞剧项目的创作、设计、制作及设备等招标工作,完成了对主创团队政府采购单一来源专家论证和招标工作;组织剧目于6月8日投入全面创排,并于9月26日、27日在蒙自红河大剧院试演,在国家第七个扶贫日10月17日和18日在云南大剧院首演,在10月25日、26日在上海国际舞蹈中心公演,6场演出吸引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国网等超过70家主流媒体予以公开积极的报道,6000余名观众观看演出,好评如潮。观演并参加剧目研讨会的国家、省、州专家评价舞剧《流芳》是一部价值导向正确、剧目脉络清晰、刻画人物鲜活、编创手法新颖高级、视听设计融合饱满、舞台张力强,具有良好社会价值的舞剧作品。
舞剧《流芳》是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近五年创的“追梦三部曲”之一,延续另外两部舞剧《诺玛阿美》和音乐剧《爱如星火》向往和追求美好生活梦想的立意,从红河本土民族故事切题入手,从一个民族、一个事件、一个人物的角度去观照现实生活,推递热爱美好生活、自强奋斗的普世价值观。舞剧《流芳》用浓郁民族和地域文化特色的舞剧形式,将党的年轻干部实现家国理想和拉祜族(苦聪人)向往、追求美好生活,干部群众共同为实现美好“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脱贫攻坚故事再现于舞台之上,彰显在国家脱贫攻坚大业背景下的家国大爱之美、信仰之美和人性之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扶贫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利用疫情窗口,推进小节目创作
2020年上半年,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暂停演出活动,团内充分利用疫情窗口期,以此作为修炼艺术“内功”的契机,伏下身子搞创作。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有序组织创作队伍开展了5次采风,4次国内外优秀作品学习,召开12次创作会确定了年前新创节目的修改打磨方向和新作品的创作方案,对12个节目进行创排,修改打磨舞蹈《山花花》《回响》《秧姑娘》,新创抗疫歌曲《就在这一刻》,抗疫舞蹈《春暖花开》,民族民间舞蹈《跳火》《响把》《背萝》《爱佐爱莎》《棕扇舞》及民乐节目四弦拨弹唱《塞啰哩》和巴乌组合《巴乌声声绕山林》等小节目。
歌曲《为了一个承诺》,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申报,入选该项目中的“百年百项”小型作品创作计划。
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始终坚持大型精品剧目和传统小节目创作两手抓,但由于没有基本创作经费保障,团内日常仅能开展基础创作,拉出作品大框架,但要立上舞台,还需完成作品音乐、服装等配套创作工作,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无力承担,新创作品面临刀枪入库的局面。
三、切实服务群众,深入开展惠民演出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建设发展成果,2020年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继续深入开展文艺惠民演出。
(一)1月5日、6日,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我的祖国》、歌曲《为梦唱响》《共圆中国梦》《美丽新红河》《花开红河》《为了一个承诺》、巴乌独奏《打跳欢歌》、彝族舞蹈《绣》等精彩节目在绿春县平河镇举办的红河州2020年度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法律进农家”集中示范活动中亮相,在小寒时节带着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深情的祝福,用一场精彩的文艺演出给当地的人民送去了关怀和温暖,给群众、父老乡亲们拜个早年。
(二)在防疫工作进入常态化,红河州恢复旅游演艺工作后,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在7月至8月期间,以“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为主题,携疫情期间的原创歌曲《就在这一刻》,四弦拨弹唱《赛罗哩》,巴乌组合《巴乌声声绕山林》,歌曲《美丽中国走起来》《为梦想唱》《美丽新红河》,小提琴合奏《天空之城》,琵琶独奏《醉乡》等精彩节目,在建水县、石屏县部分乡镇开展演出46场,惠及基层观众2.1万人次,演出受到基层群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肯定。
原计划年内开展惠民演出80场,由于2020年州级财政将每年80万元(每场演出补贴1万演)的下乡惠民演出经费缩减至45万元,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因无经费继续开展开展剩余场次的惠民演出,故年内共完成“文化大篷车”主题的惠民演出46场和“三下乡”惠民演出1场。
四、完成政务演出,当好文化助手
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每年完成上级政府、领导部门安排的临时政务演出等文化活动,充当好政府部门的文化助手,2020年主要完成的政务演出有:
(一)1月14日,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携经典哈尼族舞蹈《踩云彩》和歌曲《哈尼族情歌》赴越南老街省老街市参加越南老街省老街市与中国云南河口县、蒙自市2020年第四届越中“友谊之桥”跨国春节联欢晚会,与越南艺术家同台献艺,为中越两国三地人民送新春祝福,恭祝友谊长存。
(二)1月23日组织完成主题为“团结奋进新时代,全面小康谱新篇”的红河州2020年度春节团拜会,我州党政军领导、州级老领导、州级各民主党派、州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负责人、州直部门负责同志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共同观看了演出。本次演出艺术化集中展示我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及建设团结美丽红河工作中的喜人成果,营造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得到与会人员阵阵掌声,为全州各族人民送上最诚挚的新春祝福。
五、积极参与赛事,提高业务能力
艺术专业赛事不但是检验文艺院团业务能力的重要平台,积极参赛更是院团锻炼和培养艺术人才,提高业务能力重要途径。
2020年9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第十三届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在昆明举行,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10名舞蹈演员和3名声乐演员入围决赛。其中1人荣获表演一等奖、1人荣获表演三等奖。
2020年11月,第六届云南本土歌曲创作暨展演在曲靖举行,州民族文化工作团4名声乐演员参加了展演,其中3人组合的“白鹇鸟”组合获二等奖,1人获个人二等奖,1人获个人三等奖。
六、重视可持续发展,积极培养青年人才
为推动全团可持续发展,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积极抓住机会培养青年后备人才。2020年开展的人才培养项目有:
(一)选派2名歌、乐队骨干参加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举办的2020年全州文学、音乐、戏剧曲艺类专业人才培训班;
(二)选派1名团内业务骨干到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跟班培养锻炼;
(三)选派2名科级干部参加州直机关科技干部专题培训班;
(四)选派1名声乐骨干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声乐表演重点人才培训班;
(五)选派3名业务骨干线上参加由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举办的全国大型群众舞蹈编导人才培训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616,174.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36,174.93元,占总收入的95.5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49%。与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业务活动开展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668,785.71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6,737.85元,占总支出的74.01%;项目支出5,112,047.86元,占总支出的25.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4,169,731.87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56,737.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7,113.69元。主要原因分析:因岗位变动及薪级工资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因业务活动开展需要,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44,204.15元,占基本支出的94.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2,533.70元,占基本支出的5.58%。人均基本支出为149995.9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2,047.86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3,412,718.1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开展的专项业务较上年增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项目名称:民族专项经费;支出数:100,000.0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2、项目名称:新创舞剧创作经费;支出数:3,000,000.0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剧目创作。
3、项目名称:2020年下乡演出经费;支出数450,000.00元(本年财政拨款);开展工作情况:本年因疫情因素导致财政资金紧张,本项目财政拨款缩减40%,75场下乡演出任务完成46场。
4、项目名称:2019年下乡演出经费;支出数:329,668.77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下乡演出任务。
5、项目名称:文艺创作经费;支出数:200,000.0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节目创作。
6、项目名称: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支出数:44,000.0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7、项目名称: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支出数:226,5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演出任务。
8、项目名称:抚恤丧葬补助资金;支出数:45,561.00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全额发放到职工家属。
9、项目名称:上级部门州委宣传部舞剧合作经费;支出数:298,920.00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舞剧创作,经费未全部支出,余1,080.00元结转到2021年支出。
10、项目名称:上级部门省文旅厅补助舞剧创排经费;支出数:183,503.09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舞剧创排,经费未全部支出,余116,496.91元结转到2021年支出。
11、项目名称:红河州光彩事业促进会支持扶贫宣传演出款;支出数:200,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扶贫宣传演出。
12、项目名称:上级部门州委宣传部思想宣传工作经费;支出数:10,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已完成思想宣传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76,362.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8%。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3,805,308.00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经费的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9,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驻村扶贫队员的工作经费、生活补助以及扶贫宣传演出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489,71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保障云南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为:1、2070107项艺术表演团体支出17,219,215.24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3,228.38元,项目支出4,695,986.86元;2、2079999项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0,500.00元,为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8,54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2,536.80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349.97元,抚恤金支出45,561.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1,0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单位无此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598.25元,完成预算的3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661.25元,完成预算的3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37.00元,完成预算的26.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支“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4,389.48元,下降47.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542.48元,下降5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47.00元,下降26.4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支“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61.25元,占79.44%;公务接待费支出7,937.00元,占20.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661.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661.2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9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正常的公务接待、外请专家老师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部门资产总额24,519,593.40元,其中,流动资产1,862,677.37元,固定资产21,416,516.03元(净值:14,311,113.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40,4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22,760.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87,68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本年资产总额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大的原因是:去年和今年填报口径不一致,去年固定资产的填报口径是净值,本年固定资产的填报口径是原值,本年包含折旧摊销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0,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56,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0,5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