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Rural Commercial Bank)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于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支持“三农”的主力军,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坚持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己任,以县域为基础,下沉服务重心,扩大业务范围,丰富金融产品,切实解决“三农”领域的融资问题。
为了更全面地服务客户,农村商业银行不断提高科技金融服务的创新水平,拓宽金融渠道,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农业保险机构等的合作,探索新的业务模式,推动科技金融创新。
同时,农村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优化风险控制流程,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总的来说,农村商业银行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通过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模式,为“三农”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格股占比已降到30%以下,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约303家、农村合作银行约210家,农村银行机构资产总额占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41.4%。另外,还有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治理模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长期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机构自身已经形成了深入推进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内生动力。
各地农商行
北京(1家)
上海(1家)
重庆(1家)
天津(2家)
广东(80家)
湖北(77家)
吉林(19家)
江苏(60家)
安徽(82家)
内蒙古(14家)
宁夏(4家)
河南(46家)
湖南(102家)
山东(110家)
四川(12家)
福建(7家)
浙江(19家)
黑龙江(4家)
广西(6家)
河北(5家)
辽宁(4家)
山西(20家)
海南(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