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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通报!甘肃1市6名干部被处分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9-1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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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陇西县宏伟乡综合执法所所长龚国峰在景坪村易地搬迁项目监督管理中不负责、房屋质量问题整改推进不力问题。

2016年7月,宏伟乡时任分管项目的副乡长兼景坪村包村领导龚国峰,对景坪村易地搬迁项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7户住户新建房屋质量不合格,且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后,整改工作进度缓慢,直至2018年7月才组织开展维修工作,群众诉求未得到及时解决。2019年1月,龚国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岷县西寨学校原校长郝祎、总务主任兼出纳后红亮套取挪用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营养餐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6年1月,郝祎安排后红亮通过他人银行账号套取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营养餐补助资金共计23.9万元,用于支付接待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支出费用。郝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后红亮还存在挪用公款问题。2019年2月,郝祎受到开除党籍、政务降级处分;后红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渭源县应急管理局九级职员李梅娥截留群众办证费用问题。

2017年7月,李梅娥和单位职工到清源镇高家堡某砖厂督查工作时,砖厂负责人委托李梅娥为蒲某某代换已过期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代缴了500元培训费。李梅娥未按规定将该资金上缴单位财务处,也未给蒲某某办理换证手续。2019年10月,李梅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截留的培训费已退还。

4.临洮县上营乡赵家台村党支部书记李春旭侵占群众养老保险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6年,李春旭将收取的42名群众的养老保险资金5500元未及时上缴,由其个人保管并用于日常开支,侵害了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10月,李春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保管资金5100元已上缴,400元已退还群众。

5.漳县殪虎桥镇铁沟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小明侵占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009年至2019年,陈小明将铁沟村27.14亩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先后报在自己和妻子名下,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3.63万元。2016年,陈小明将漳县交通局向铁沟村帮扶的用于加固维修便民桥的5吨水泥用于铁沟村庙宇修建。陈小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0月,陈小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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