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7日讯 2021年5月7日,潍坊市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县长刘艳芳的提请,决定任命:
李琦为临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临朐县公安局局长 。
决定免去:
张伟临朐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根据临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冯波的提请,任命:
冯江华为临朐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临朐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张伟辞去临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冯波辞去临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临朐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接受刘刚辞去临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