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林带领部分县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锁牢、副县长梁新科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曹家湾段家峡西沟小流域治理项目、杨家沟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丰收水库、温河水厂、北河店子段防洪治理项目、飞鹤乳业、国有标准化沙场项目现场,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全面了解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座谈会上,相关单位负责人汇报了我县“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黄河渭河保护执法检查等情况。参与检查的县人大代表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作了交流发言。
梁新科指出,贯彻实施好黄河保护法和渭河保护条例,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县政府将持续把生态保护与修复放在首位,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力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深入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刚性;加强全流域系统治理、整体治理、协同治理,合力绘就人民幸福、环境美丽美好城市画卷。
米锁牢要求,要加强对“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力度,结合我县实际,统筹谋划,借助新闻媒体力量,扩大法律条例知晓率和影响力;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非法采砂、乱倒垃圾、河道污染等重点难点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形成高压态势;要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水资源宏观管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切实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