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汝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宏凯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龙福、李小忠、李岩波、陈素霞出席会议。汝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常涌涛,县法院院长郭燕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16日,汝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宏凯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汝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龙福、李小忠、李岩波、陈素霞出席会议。汝阳县委常委、副县长常涌涛,县法院院长郭燕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27人,请假5人,实际出席22人,符合开会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汝阳县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汝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草案)》《关于补选汝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辞呈。
常宏凯指出,各代表团要提前做好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准备工作,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做好本辖区内的县人大代表补选的组织工作,并对参会代表做好参会通知工作;大会秘书处各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切实提前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胜利召开。(梁中珂)